1. 基地空間包括:

  • 培訓空間(含電動銀幕、單槍投影機、無線麥克風、上課用桌椅等):為辦理培訓課程、論壇及研討會所規劃之大型活動場地,人數最多可達100人。
  • 會議室及簡報室(依使用目的訂定):可依會議人數訂定空間大小,一般建議使用人數為10~20人。
  • 自造空間(含個人、團體):係指Maker Space與校內研究團隊(含碩博生)進駐使用,人數可為1人,最多6人。
  • 社團活動空間:以校內成立社團為主,並與智慧自造主題相關為優先入選進駐,人數須達2人以上,目前提供活動空間上限為6人。
  • 成果展示區(含靜態展示區、動態展示區):靜態展示區以靜態成果呈現,如海報、影片,影片如須播放則提供插座及桌子以供擺放播放器。動態展示區以必須展演方式呈現之成果,提供每攤位大小為2*2公尺、如使用長桌180*60公分,1個插頭,電流限制110V/5A。

2. 活動時間原則上以上午9時至下午5時為限,若需提前或延長,需經本基地主管同意。

3. 申請辦法:

  • 使用申請須於14天前填妥申請表(附件一)送至本基地服務台初步審核。
  • 如因故未能如期使用,請於三天前通知本基地取消預約。

4. 本基地所有機器設備僅限於在基地內使用,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攜出,活動過程中請妥善使用、保管。若有損毀或遺失,申請單位應負照價賠償之責。

5. 禁止攜帶個人飲料食物進入本基地(課程活動舉行時除外),以維護場地環境清潔。

6. 申請單位承辦人員須負責維護活動期間空間之秩序及環境清潔,若須用餐必須規劃用餐區域。

7. 申請單位如未遵守本辦法之規定,一學期累積超過3次,一年以內不再核准申請。

8. 本校如有重大會議之特殊需要必須收回基地空間時,得通知申請單位改期,申請單位不得異議及請求賠償。

9. 本辦法經智慧機器人自造基地工作會議通過,經基地主管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10. 相關表單如下:

    1. 基地設備借用申請單

    2.  基地空間使用申請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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